问:哪些群体可以享受保障性住房?
答:根据《芜湖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四章第十三条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1.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市区居民常住户口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市区居民常住户口满一年,且实际居住同一户内;
2.家庭收入、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保障标准(目前我市具体的保障标准为:家庭人均收入不足540元,据了解我市很可能调整到600元,具体文件还没有出台;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5平方米);
3.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
问:申请保障性住房有哪些程序?
答:根据根据《芜湖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四章第十六条之规定,申请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个人申请;
2.所在社区初审、公示;
3.所在街道审核、公示;
4.区级审核、公示,上报市住房保障部门;
5.市级审核、公示;
6.市建委批示。 |
问: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应提交哪些具体材料?
答:根据《芜湖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四章第十五条之规定,申报廉租住房保障,应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书;
2.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及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3.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产权证、租赁协议);
4.家庭人均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5.无工作单位无住房的,由所在社区居委会提供相关证明;
6.其它证明材料。 |